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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若羌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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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K001-0600-2018-0219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02-08 关键词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文号 若政办发〔2018〕10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若羌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若羌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若羌县地质灾害概况

根据若羌县地质灾害具体特征及其形成规律,充分吸收借鉴地质灾害、发生、处置工作经验及所采用的评价指标,以地质灾害点和隐患点密集程度及稳定性为主要评价指标,结合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度、灾害点和隐患点危害程度,划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非易发区。

(一)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境内红柳沟、若羌河水库道路、塔木其沟、依吞布拉克石棉矿一带,属中山区,面积1724km?;,占全县面积0.89%。区内基岩裸露,风化破碎,节理裂隙发育,沟壑纵横,植被覆盖率低。区内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以矿山采矿、道路建设为主,活动强度大,对地质环境破坏也较大。

区内共分布地质灾害点86处,占地质灾害点总数55.3%。其中:崩塌83处、泥石流2处、滑坡1处。

(二)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若羌县南部中高山区肃拉穆塔格、玉苏普塔格、祁曼塔格一带,面积35385km?;,占全县面积17.49%。区内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以牧业、道路建设、管线建设、矿山开采活动为主。地形陡峭,沟谷发育,基岩出露,岩层节理裂隙发育,沟谷两侧植被较发育,在风化、地震、强降雨等作用下,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

区内共分布地质灾害点46处,占地质灾害点总数33.82%,其中:崩塌20处、泥石流23处、滑坡3处。

(三)低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罗布泊低山丘陵区、乌尊硝洼地以及阿尔金山、昆仑山的高极高山区,面积72069km?;,占全县面积35.62%。丘陵区海拔1000m左右,地形相对平坦,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以矿山开采、基础设施建设为主,活动频繁;区内极高山区海拔在3500m以上,发育有现代冰川地貌和古冰川形成的冰川谷和冰碛地貌,区内地表植被稀少,有少量采矿及探矿活动,无其他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小。

区内共分布地质灾害点4处,占地质灾害点总数2.94%,其中:崩塌2处、泥石流2处。

(四)非易发区。主要分布于若羌县南部塔里木盆地沙漠区、罗布泊湖积平原、冲积平原区,面积93122km?;,占全县面积46.03%。地形平缓,起伏不大,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冲积、湖积、风积层,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以农业、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少量矿业开采为主,地质环境条件较好,不具备各类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也不易引发地质灾害,区内无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发生。

若羌县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中山、高山区内,其中:国道315沿线、若羌河水库道路、瓦石峡至白干湖村道路沿线、祁曼塔格乡道路沿线等地属地质灾害发育密集区域,区内地质灾害点发育132处(崩塌104处、泥石流24处、滑坡4处),占全县地质灾害总数98.5%。境内需重点防治区段包括以上所述区域。

二、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2018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依据。1.对影响若羌县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因素进行综合分析;2.若羌县2018年气候总趋势预测:年降水量为正常至偏多,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的立体气候条件,主汛期强降水时段相对集中,局地单点大雨、暴雨灾害性天气出现的趋势加大,发生地质灾害的机率增加;3.县域社会、经济活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4.县域地质灾害点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二)201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若羌县2018年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与2017年相当或偏重。灾害高发区集中于山区、半山区及河流、沟谷两侧,特别是新315国道沿线、阿尔金山山区及山前区、玉素普阿勒克谷地小黑山等区域为重点防范区。

共对全县5个重点危险区、20个危险(隐患)点、35个矿山(区)、5所中小学校、2条(段)国道、1条县道、5条乡村公路、1个旅游风景区(点)、2水库(坝塘)和2个谷地(玉素甫阿勒克谷地、祁曼塔格谷地)进行预测。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汛期的局部单点大雨、暴雨、大暴雨及持续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自然因素,根据若羌县地质灾害以滑坡、泥石流为主的特点,结合2017年度降雨趋势,确定全县2018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7—9月。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以国道、山区、乡镇等人类居住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旅游区(点)、重要水库水利设施、矿产开采区及重要工程为重点防范对象。

三、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若羌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目标为: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抓住重点危险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巡查、监测、预报和预警,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预报成功率,加大山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民防灾、避灾和减灾意识,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管理条例》要求,立足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防灾避灾的重点进行部署落实,将地质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各乡镇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乡镇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措施,落实到村(社区)和村民小组,落实到地质灾害危险区(点),责任到人。

(二)依法行政,密切合作,把防灾避灾工作落到实处。国土资源、住建、水利、交通、民政、教科、卫计、旅游、气象等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把各级责任和各项防灾避灾措施落到实处。汛期前,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部署好汛期经常性监测和值班工作,落实防灾、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和物资以及相应的经费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1.县国土资源局。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

(1)严格执行汛前巡查和汛期值班、监测、预报、速报、应急调查、督查等各项制度。针对辖区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制定具体防灾措施,对重大地质灾害危害(隐患)点制定应急方案。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到每个责任人,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潜在威胁的每一住户。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产生、诱发地质灾害的各种活动。

(2)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认真开展县域地质灾害调查、应急调查和汛期后复查,为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制定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加强与气象部门的紧密配合,密切关注汛期气候、降雨信息,尤其注意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短时集中降雨天气,及时做好预报、汇报,提前采取措施。

(4)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管理条例》,及时处置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发生地质灾害时,按照速报制度要求,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和防灾避灾措施。

(5)督促配合住建、交通、铁路、水利、教科、旅游等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指导。

(6)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灾害的防范和治理,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治理与地质环境保护。对出现的险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保障项目和周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公路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4.县旅游局。组织开展各旅游区(点)地质灾害调查,编制旅游区(点)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建立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加强旅游者防灾知识宣传。

5.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按照自治区《转发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区(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中小学校区(舍)地质灾害调查,编制中小学校区(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每年汛前、汛中对中小学校区(舍)及其周边地质灾害或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受地质灾害或隐患威胁的校区(舍),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要求,落实防灾责任、防灾措施和应急措施。加强巡查与监测,切实抓好全体师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

6.县水利局。加强水利工程设施区特别是水库、堤坝的巡查、监测、预报,对出现的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加强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县气象局。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发布,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及责任人。

8.县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组织机构、抢险救灾物资、医疗救护人员的组织和准备。

(三)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预报和预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建立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系统和相关责任单位群测群防监测体系,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对地质灾害前兆和动态进行简易监测,做到早发现、及时预报和有效避灾。各乡镇、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在汛期前及汛期中,发动群众疏通各村周边、房前屋后、隐患点排水沟渠,加强生产生活用水管理,确保汛期排水畅通;及时组织群众对存在隐患的地面裂缝、塌陷等进行充填、夯实,减少汛期中地质灾害发生。

(四)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增加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经费投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矿山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加大对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增加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经费投入,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和治理措施。

(五)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有效运行。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预算中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得到及时监测、预报、调查、勘查和治理,确保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有效运行。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四个意识”。进一步加大地质环境法律法规及地质灾害防灾避灾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广大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防灾避灾意识和临灾处置能力,实现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提高、知识进一步增长、能力进一步增强、体系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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